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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校内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2021-09-12 11:28  

各相关部门、单位:

今年7月份以来,我省汛情叠加疫情,部分学生家庭生活遭遇困难,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引导学生综合发展,充分发挥我校各项学生资助育人项目的综合效用,建立健全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激励机制。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信息数据库建设

学生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各级各类在校生信息需全部进入资助数据平台。上级要求各高校学生数据一把手负责制,我校实行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制。各院部按照班级建制于9月15日前将全日制在校生数据全部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21〕202号)要求,各院部要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受汛情、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汛情、疫情严重地区的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做到进一步前移工作阵地,通过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引导学生自愿如实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填写《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告知学生或监护人要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河中医政〔2019〕171号),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量化指标体系。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全程管理,本专科学生实行基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平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线认定。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线下进行。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是本专科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等的依据;是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学费减免等的依据。

9月8日至13日,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及系统操作培训会,对资助专员、资助专员助理进行培训,各院部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校文件及系统操作指南。

9月13日前,各院部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导师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级的评议小组在各院部备案。

9月10日至21日,各院部组织本专科生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在线填写并提交《河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原始支撑资料(要求文字清晰可见)。学院/书院各班级学生评议小组、学院/书院评定小组在线进行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在42分以上者予以认定),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9月10日至21日,各院部指导研究生班级收集原始资料,组织学生线下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评议小组认真开展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在42分以上者予以认定),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9月19日至21日,各院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核各层次、各年级认定结果并在本院部范围内公示。本专科辅导员、学院/书院经办人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审核学生认定申请并确认认定等级,并提请学校审核、审批,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申请表》(可在省系统导出)一并上交。研究生线下进行,上交《申请表》和《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统计表》(见附件6),提请学校审核、审批。

9月29日至30日,各院部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意见,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以学号顺序将《申请表》装订成册,存放于各院部备查(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请表)。

三、原建档立卡学生材料审核

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要求,做好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延续,确保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继续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以国家扶贫库数据为准,各院部根据我校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的相关支撑材料由各单位留档备查。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本专科生执行《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17〕128号),研究生执行《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20〕114号)。本专科生通过基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平台的河南中医药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系统在线进行;研究生线下进行。

9月8日至13日,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对资助专员、资助专员助理进行培训,各院部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校文件。学工部、纪委对全校学生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

9月13日前,各院部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导师等担任成员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级的评议小组在各院部备案。

9月10日至21日,本专科学生本人对2020-2021学年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学年鉴定表》。各院部指导各年级收集学生原始资料,由学生本人上传综测系统,评议小组、辅导员、院部/书院经办人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在线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各院部在线审核各年级测评结果。根据测评结果,本专科辅导员为每一位学生的《学年鉴定表》填写意见,各院部审核盖章。

9月10日至21日,研究生对2020-2021学年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各院部指导研究生各年级、班级收集学生原始资料,线下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班级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9月29日至30日,学校到各院部检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根据上学年工作安排,本专科生上传至综测系统的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竞赛、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计入品德素质测评加分项目,完成一项加0.5分,加分不超过12分。

五、学生干部管理考核

为加强全校各级学生干部的规范管理,引导全体学生干部切实发挥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17〕128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20〕11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各院部依据本级学生干部组织管理办法,对所属学生干部面向服务群体进行逐一认定考核,考核结果清册(见附件1,含电子版)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5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验,随后送达各院部(未考核或未备验者,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评)。

六、奖助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

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31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校内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政字〔2020〕114号)、《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荣誉体系建设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2000字事迹材料)、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本专科申请表见附件2、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3)、校内综合奖学金(本专科申请表见附件4、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5)评定工作和2021-2022学年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

1.奖学金评定工作

10月31日前,各院部将2020-2021学年本专科、研究生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通过省系统提交数据,同时综合奖学金、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相关材料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报告(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二份)、申请表(一式一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

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奖励,放在其他奖学金项目内上报。

11月10日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综合奖学金等数据,提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批复后计财处负责将学生奖学金发放到该生银行卡上,集体奖发放至各院部逐级调配使用。

奖学金评定实行申报制,请学生本人务必认真填写申报表等材料。

2.评优评先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不含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25%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服务群体内年度考核优秀。

(3)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十佳班集体、校十佳学习标兵(学习成绩平均分在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校学术之星(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等由各院部按下达指标推荐,学校集中评选。

3.学费减免工作

我校对失去双亲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一年一审核制度。对2020-2021学年已申请并批复的学费减免的同学,学生本人撰写年度学习生活总结由各院部审核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于2021-2022学年新增提出学费减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生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学校对相关学生情况核实后,再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我校综合奖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等工作的基础,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院部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杜绝差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院部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公示制度。各项结果在年级向院部上报、院部向学校上报前,务必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院部公示地点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级组织依据权限对评定结果负责。

3.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学生数据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2017年起教育部对口统一监管,要求学校一把手负责。各院部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准确报送各类数据。学生基础数据出现差错的,学校将追究院部负责人监管责任。加强资助数据安全管理,不得出现泄漏资助信息行为。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束后,学校再为各院部下达资助项目额度。

5.对应征入伍、退役入学学生,请各院部通知学生于9月30日前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6.认真审核每一位原建档立卡同学提供的资料。对未提交资料或材料不准确或新增人员,要逐一鉴别。确保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资助资格。

附件:1.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结果清册

2.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专科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3.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4.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本专科综合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河南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综合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统计表

2021年9月10日

附件【河中医政〔2021〕158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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