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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5-05-26 14:52  

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2025届毕业生高校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提前还款及2024 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暑期家访与联系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贷款申请工作

(一)贷款范围

我校2021、2022、2023、2024级各年级学生。每位学生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其中一种,不得重复办理。

(二)贷款额度

为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在发展型资助中的作用,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人数和个人贷款金额,原则上与国家助学金的比例相当。本专科学生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不超过25000元,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结合生活费据实综合确定。数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三)政策宣传

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以班级为单位对在校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普及,金融征信知识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培训等工作,增强学生诚信履约、勇担责任的意识。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贷款学生的平时诚信度、思想品德、家庭情况、申请资料一致性(学生证、身份证姓名一致,身份证号与高考报名所用号码一致)准确性等。

(五)学生在线申请

申请贷款的学生在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并在当年贷款项目下提出申请。

二、2025级新生贷款申请工作

学校将随《录取通知书》为2025级学生邮寄《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等相关资料,由学生本人准备。新生报到后,2025级辅导员及学贷专员将相关材料收集完整,收集完整后由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学生本人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最后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材料(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码等)按要求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日程另行通知。

三、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2025届贷款毕业生(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 (https://www.csls.cdb.com.cn/)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核对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重点核对贷款基础信息(包括人数、姓名、证件号码、毕业时间、贷款金额、借款期限等),留取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QQ、微信、电子邮件等,同时需要审核学生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对于非关键信息变更,学生可自行在系统内修改提交,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经办人审核。对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同学,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更正登记表》(相关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于6月14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统一更正。

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信息更新完毕后,学生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同时以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单位导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一式3份,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名和捺指印,并在空白处手写本人有效的QQ号和微信号,1份自己留存,2份以学院、书院为单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其中1份返还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装入学生档案,1份资助中心装订存档)。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教育厅要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必须进行毕业确认,否则不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四、做好贷款毕业生教育工作,上好两节课

学校将对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贷专员、毕业班辅导员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和系统操作培训。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安排时间集中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 届毕业生进行还款政策、诚信知识和金融常识宣传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并加大力度宣传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贷款毕业生教育时间安排于6月7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学校编印了《河南中医药大学应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服务手册》,由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生离校前发放到每一位未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手中。

五、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

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2025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学生5月20日前通过最新版支付宝APP、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具体操作见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关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随时还款相关功能的通知》)。学校将对5月20日之前结清高校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发放纪念品。

六、毕业生贷款展期(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贷款展期是指在校期间(通常是指毕业班)专升本,本升硕,硕升博(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办理贷款延期手续。展期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仅适用于2015年(含)前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

还款计划变更是指因借款学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其它原因,需要对借款合同约定的贴息截止日期进行变更的行为。对于2016年(含)之后签订的借款合同,变更申请成功后,不变更还款期限,只变更贴息截止日期。

助学贷款展期(还款计划变更)的办理流程是:借款毕业生于当年9月底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寄)送到原贷款高校。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并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提交申请,报请上级部门审批。如未提出申请或未办理好展期手续,学生仍须自付利息。错过时间的贷款学生可在下年相同时间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当年7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产生的利息由本人自付国家不再予以补贴。

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贷款展期。办理展期的毕业生在离校前到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老师处领取《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考入学校公章,然后同研究生或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各一式2份,于9月20日前提交或以邮政专递形式寄送给辅导员。辅导员接收到学生展期资料后,由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并填写《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附件3),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同在9月3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免影响学生办理展期。学校收到贷款展期材料后,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审核、汇总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办理时间:每年9月1日至30日。

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请与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七、暑期家访与联系

学校暑期统一组织对202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及优秀校友进行家访。各院部、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暑期可组织辅导员带领学生对本单位其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进行家访,对休学、退学、逾期等存在潜在贷款风险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

有贷款毕业生的院部,组织有关人员同毕业生进行联系,告知学生还款方式的变化,确认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发现贷款学生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同时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做好登记)。

9月10日前,各院部、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暑期家访总结和已毕业学生联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八、第二联系人信息采集

各学院、书院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做好2026届毕业贷款学生第二联系人(除父母以外的其他联系人)信息采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31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九、工作日程安排

5月8日召开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及专员工作会议,安排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5月9日,开展贷款专员、毕业班辅导员及学贷专员助理培训。

5月9日至16日,各学院、书院学贷专员对贷款学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

5月8日至9月5日,贷款学生自行登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5月16日前,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2025届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确认,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相关政策宣教。

7至8月份,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对已毕业学生进行家访联系。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相关人员培训、在校学生贷款申请、毕业生提前还款等工作,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学生培训、诚信教育、申请申报、资格审核、贷款归还、学生联系、风险监管等工作。

(二)需要办理提前还款的应届毕业生请在5月20日前完成还款,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生需按时还本付息。

(三)各学院、书院要按时领取、报送相关材料。领取报送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作为年终资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报送材料时,确保提供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否则造成不便由各学院、书院、学生本人共同承担,并追究相关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

(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注明首次贷款、再次贷款等。《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中,只需粘贴户口本首页和家长单页即可。

(六)2025年9月,我校有183笔借款合同到期。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及时与相关学生联系,提醒学生诚信履约、按期还款,避免因违约对借款学生今后的个人信誉和经济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联系学生后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及时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登记联系记录。

(七)目前,名目繁多的“校园贷”通过各种途径在学生中间传播,告知同学们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执行国家贷款基准利率,是帮助大学生完成学业的最佳途径。请提醒同学们对于其他形式的校园贷款慎重申请、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

(八)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要求,我省全面启动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免除利息学生对象: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本金延期偿还注意事项: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1-69318892

学工部 研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附件【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更正登记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各学院、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操作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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