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学院:
学生资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教育脱贫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政策措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办资助〔2018〕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本专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校内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建立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神,引导学生综合发展,充分发挥我校各项学生资助项目的综合效用。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信息数据库建设
学生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各级各类在校生信息需全部进入资助数据平台。上级要求各高校学生数据一把手负责制,我校实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各学院按照班级建制于9月27日前将全日制在校生数据全部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为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全程管理,我校试行基于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平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线认定。
9月18日至22日,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及系统操作培训会,对学工办主任、资助专员、资助专员助理进行培训,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校文件及系统操作指南。
9月22日前,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的评议小组在各学院备案。
9月18日至29日,各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并提交《河南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等原始支撑资料(要求文字、印章清晰可见)。学院各年级、各班级学生评议小组、学院评定小组在线认真进行评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定指标积分在42分以上者予以认定),认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9月27日至29日,各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核各年级认定结果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同时,辅导员、学院经办人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审核学生认定申请并确认认定等级,并提请学校审核、审批,以班级为单位打印《申请表》(可在省系统导出)一并上交。
10月9日至10日,各学院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意见,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以学号顺序将《申请表》装订成册,存放于各学院备查(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请表)。
三、建档立卡学生材料审核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803号)文件要求,对于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只需要学生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包含以下三页:封面(有统一编号),首页(有家庭成员信息),第五页(接受帮扶人员签字、扶贫负责人签字),《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只需加盖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或原所在高中公章即可。如学生入学时暂时无法提供扶贫明白卡复印件,可延缓提供,不影响享受相应资助。省外学生同样享受河南省相关政策。目前,河南省教育厅通过与省扶贫办数据比对,已将2018年度建档立卡学生数据导入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若仍有差异,以事实为依据进行确认(省资助库中无信息的学生,需提供由当地扶贫部门盖章的材料原件)。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各学院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17〕128号)要求进行。
9月18日至22日,学校召开政策解读会,对学工办主任、资助专员、资助专员助理进行培训,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校文件。学工部、纪委对全校学生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
9月22日前,各学院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等担任成员的测评工作组,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的评定小组在各学院备案。
9月18日至29日,学生本人对2017-2018学年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学年鉴定表》。各学院指导各年级收集学生原始资料,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班级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9月29日至30日,各学院审核各年级测评结果。根据测评结果,辅导员为每一位学生的《学年鉴定表》填写意见,各学院审核盖章。
10月9日至10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到各学院检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五、学生干部管理考核
为加强全校各级学生干部的规范管理,引导全体学生干部切实发挥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河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政字〔2017〕12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各学院依据本级学生干部组织管理办法,对所属学生干部面向服务群体进行逐一认定考核,考核结果清册(见附件1,含电子版)主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5前报学工部备验,随后送达各学院学工办(未考核或未备验者,成绩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评)。
学校于年底前开发学生干部管理平台,各单位、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完善相关工作。
六、奖助学金评定及评优评先工作
依据《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2)、校内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评定工作和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工作。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
10月31日前,各学院将2017-2018学年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及其他奖励材料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表彰材料(纸质汇总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一式一份)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奖励,放在其他奖学金项目内上报。文明宿舍以在2018年上半年学校开展的“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评选的结果为准。
11月10日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综合奖学金数据,提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批复后计财处负责将学生奖学金发放到该生银行卡上,集体奖发放至各学院逐级调配使用。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25%以内。
2.优秀学生干部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服务群体内年度考核优秀。
(三)学费减免工作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一年一审核制度。对2017-2018学年已申请并批复的学费减免的同学,学生撰写年度学习生活总结由各学院审核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对于2018-2019学年新增提出学费减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生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待学校对相关学生情况核实后,再予以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我校综合奖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等工作的基础,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二级学院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杜绝差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公示制度。各项结果在年级向学院上报、学院向学校上报前,务必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学院公示地点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级组织依据权限对评定结果负责。
3.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学生数据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2017年起教育部对口统一监管,要求学校一把手负责。各学院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准确报送各类数据。学生基础数据出现差错的,学校将追究学院负责人监管责任。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束后,学校再为各学院下达资助项目额度。
5.对应征入伍、退役入学学生,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9月30日前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手续。
6.认真审核每一位建档立卡同学提供的资料。对未提交资料或材料不准确或新增人员,要逐一鉴别。确保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资助资格。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