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安排,定于2016年1月14日开始放寒假,2月20日开学。为保证全体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假期,现就进一步做好寒假及近期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开展考风考纪与诚信教育,严格考试纪律,确保学生顺利、安全、规范的参加考试,尽量避免或减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2、在放假前,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一次全体学工人员工作会议。辅导员老师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实习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确安全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尤其是在节假日期间,进一步提高在车站、商场、餐饮以及大型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意识。
3、加强防范传销和防诈骗教育,规范学生寒假勤工助学。寒暑假是各类诈骗活动和学生误入传销组织的多发时节,各有学生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被骗或从事传销活动。寒假期间,禁止学生或学生组织作为中介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打工。
4、要切实做好全体学生节日期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理性看待宗教信仰、反对封建迷信,鼓励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和课外见习,过一个文明的春节和有意义的寒假。
5、做好学生假期离校登记,以院部为单位将学生去向报学生处。寒假学校不留学生,确有工作需要必须留学生的单位和部门,对所留学生负有直接教育管理责任。学生所在院系也要对所留学生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将留校学生的详细情况于元月12日前报学生处。放假后不回家的学生,需向家长说明去向和原因,各单位要以不同形式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
6、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求学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贵重物品妥善保存,着力排除安全隐患。
7、各学院将假期值班表报学生处。学生工作人员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8、下学期开学时间是2016年2月20日,提醒学生提前一天到校,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学生处将把开学后学生的报到情况,纳入明年的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近期安全工作及2017年寒假学生安全离校工作。各项材料请于1月12日12:00前报学生处。
学生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