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有机结合,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着力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丰富和完善我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内涵,探索发展型资助实践,进一步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实施“杏林雏鹰”帮扶计划。
一、帮扶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中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特困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孤儿、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
二、帮扶原则
扶困优先,学有余力,公平择优,兼顾长远,遵纪守法。
三、帮扶措施
(一)困难学生生活保障工程
1.大学生保险补助计划。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业,对一年级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和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实施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全额补助(100元/人)。资金来源:以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及学校筹集的其他项目资金为辅。
2.特别困难学生生活费隐形补贴计划。依据学校智慧校园学生消费大数据,每月遴选出100名在校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隐形生活补贴,标准为150元/月·人,直接打入学生校园卡。资金来源:学校学生资助资金。
3.学校认为可行的其他资助计划。
(二)学生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1.人际交往能力提升帮扶计划
学校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业师资,对学生进行礼仪、着装、化妆、语言表达、团队合作等有助于提升学生社交能力的专题培训或者团体培训。资金来源:用于学生培训相关费用从学校学生资助经费列支,用于师资方面的资金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列支或者学校列出专项。
2.职业技能提升帮扶计划
鼓励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技能资格、考取驾照等有助于就业技能提升的项目,每年学校资助不超过1000人,每人最高补助不超过500元。实行年初个人申请、院部推荐、学校审批,在规定期限内考取资格后由学校统一发放奖励性补助。资金来源:学校学生资助资金。
3.能够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加强院校交流等的其他项目。
四、其他
“杏林雏鹰”帮扶计划根据实施效果进行调整。由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实施,各单位、各院部做好落实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