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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2018-05-08 18:09   学生处

1、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培训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作用。

4、开展多种形式的个体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同学们解决心理困惑。

5、开展朋辈心理咨询活动,并对朋辈咨询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6、开展不同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提高学生整体心理素质。

7、实施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建立和管理心理档案,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可能出现或即将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心理干预。

8、做好心理危机学生的转介、跟踪、善后等工作。

9、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10、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促进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和管理。

11、开展心理咨询的个案研讨和督导活动。

1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13、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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