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负责学校本(专)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与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违纪学生处理工作。
四、负责学生学风与考风的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风、考风教育活动。
五、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勤工助学资金的管理和评定,负责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认定等工作。
六、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和文化建设。
八、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信访、保密等工作。
十、协助武装保卫部门做好大学生军训和应征入伍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十、完成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学工委日常事务。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学生的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招生就业和大学生应征入伍等工作;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
十二、积极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