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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函(2021)-45号 关于成立“追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2021-12-30 17:07  

学函(2021)-45号

关于成立“追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校决定成立“追梦”辅导员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需要,聚焦辅导员工作的重难点问题,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依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标准,充分整合辅导员资源力量,协同相关学院、书院、部门,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不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建设一流高水平中医药大学贡献力量。

二、建设任务

1.明确建设方向。“追梦”辅导员工作室坚持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组织引领广大辅导员进行思想交流和思维碰撞,全面提升我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水平,更好地引领青年学生成长。工作室以关注辅导员发展,倾听辅导员心声、增强辅导员职业归属感及提升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重点,以“为辅导员成长赋能,为大学生成才服务”为目标,引领辅导员队伍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组建学习型辅导员团队,搭建辅导员交流提升平台,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

2.完善运行机制。“追梦”辅导员工作室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学工部组织协调下独立开展工作。工作室负责人武永勇全面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转,工作室所在本草书院给予资金、人员等相关配套支持,并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空间等保障,形成工作室建设合力。

3.打牢建设周期。“追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三年,以后为持续运营期。建设周期内,学校学工部每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支持2-3万经费。持续运营期内学工部依据工作室每年承担校级工作任务进行等额拨付。建设期内,每一自然年度由学工部牵头对工作室建设进行年度验收;持续运营期内每一自然年度由学工部牵头对工作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4.抓好团队建设。工作室要积极调动人员,引入资源,推进工作室发展。原则上工作室设负责人1人、工作室秘书1人、骨干成员5-10人。在团队结构上形成梯队、确立核心。为提高工作室影响覆盖面,工作室应尽可能面向各学院、书院招募成员。

5.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辅导员工作沙龙、专家辅导、案例分析等,提升辅导员工作技巧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通过定期组织研讨交流,开展工作坊、专项课题攻关等形式,对学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解决、凝练和提升;通过视频教学、集体备课、实战演练、专家点评等,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和基本素质,为取得更高级别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成绩做准备。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工作室建设是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学院、书院都要高度重视这一新兴力量,对工作室发展给予支持。

2.积极报名。各学院、书院要广泛动员辅导员老师踊跃参与,学校也将把参与辅导员工作室情况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

3.加强宣传。“追梦”辅导员工作室要开设一个微信公众号,及时总结运行情况,宣传推广工作室的建设经验和育人成果,形式示范引领效应。

4.经费管理。学工部对工作室予以经费支持,工作室要做好经费预算,使用好项目资金。

学工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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