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高考在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7]2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教育
今年是十九大召开之年,各学院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作弊入刑定罪的宣传。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制度 规范管理
高考期间(6月7日、8日),各学院要严格考勤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请假除常规审批程序外,需辅导员老师亲自带领请假学生到学生处说明情况后备案。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高考期间,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学校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辅导员老师保持联络通畅,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大事件时,快速反应、妥善应对。
三、明确责任 抓好落实
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学院要将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宣讲到每一名同学,并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生处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