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院政字【2013】95号)、《河南中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院政字【2013】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学金评定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进行认定。
9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年级、班的认定小组在各二级学院备案。
9月9日至2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填写《河南中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认真认定、公示。
9月20日至26日,各二级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录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申请表》一并上交。
9月26日至30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意见,以专业、年级为单位、以学号顺序将《申请表》装订成册,存放于各二级学院备查(装订顺序:封面、目录、申请表)。
二、奖学金评定工作
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关于印发<河南中医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有关问题的要求>的通知》(院学字【2012】9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评定工作。
9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评定工作组。各二级学院参评奖学金人数、修定的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备案后领取各二级学院2012-2013学年奖学金额度分配表。
10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2012-2013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完毕。
10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批(综合奖学金报送格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材料按有关要求上报)。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从当年综合奖学金获得者中间产生,获得者不再享受学校奖励,但可享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空缺名额递补。
文明班级等奖励,放在其他奖学金项目内上报。文明宿舍以在2013年上半年学校开展的“先进宿舍”创建活动中评选的结果为准。
11月1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奖学金数据,提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批复后计财处负责将学生奖学金发放到该生银行卡上,集体奖发放至各二级学院逐级调配使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杜绝差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各项资助项目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强化公示制度。各项资助结果在年级向二级学院上报、二级学院向学校上报前,务必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二级学院公示地点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准确报送各类数据,确保学生各类资助金的正常发放。
附件:河南中医学院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人员登记表
河南中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九月一日